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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杰前身为北京翔鲲律师事务所,于2011年改名为北京罗杰律师事务所。位于北京市CBD中心区域世纪财富中心,是中国首屈一指的知识产权律师事务所,业务范围涵盖商标、专利、著作权、不正当竞争、计算机软件和技术等领域。广州分所于2016成立,上海分所于2024年成立。现有注册律师近30人,每年代理众多世界500强公司的知识产权诉讼案件。

罗杰本着“专业、务实、高效、卓越”的原则,致力于为国内外客户提供国际一流、兼具实用性和建设性的法律服务,通过制定准确、细致的解决方案,全面地满足客户需求,在业内积累了广泛的声誉和良好的口碑。

罗杰大部分律师具有国内外一流法学院的法学博士、硕士学位,可以用中英双语为国内外客户服务,出庭代理诉讼、仲裁,并提供与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包括海关)和刑事维权有关的法律服务。

2009年罗杰与国际著名律师事务所Bird & Bird(鸿鹄)联营,获得北京市司法局批准,成为北京市首家根据CEPA获批的联营律师事务所。

罗杰创造性地制定了各种有效的措施和策略来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其中最典型的诉讼项目是通过公证购买批发市场或购物中心零售店铺出售的侵权样品,向市场管理单位或购物中心的管理单位发送律师函,要求其采取“切实、有效的”的措施制止侵权行为的再次发生,否则追究市场管理单位或购物中心管理单位与实际售假者的连带责任。罗杰律所管理合伙人罗正红律师自2004年以来,成功代理了诸多国际奢侈品公司追究市场管理单位承担连带责任的案件。其带领团队自2010年以来,在全国20多个城市代理类似诉讼,其中多个案件被最高人民法院、省级高级人民法院或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优质品牌保护委员会评选为年度知识产权典型案例,引起了很大社会反响,成为我国彰显知识产权保护决心和力度的典型案件,被中西方媒体称为“具有里程碑意义”、“中国逐步建立国际化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的明证”。罗正红律师也在中、美、英多个国际知识产权研讨会上宣讲中国知识产权保护的新进展。

罗杰的法律专家在中央及地方公、检、法、工商、技监、海关举行的知识产权行政及刑事执法研讨会上经常进行演讲及参加交流研讨活动,对知识产权的立法、司法解释和执法提供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过去10多年以来,除了Bird & Bird以外,罗杰还与包括Mayer Brown JSM, Simmons & Simmons LLP, SIPS, Akin Gump Strauss Hauer & Feld LLP, Polsinelli PC, Chas. Hude A/S、Finlaysons,Knobbe Martens, Olson & Bear LLP,Rutan & Tucker LLP, Awapatent AB ,Goodman Mooney, Herald等欧美及香港知名律师事务所建立了长期的合作关系,共同致力于为客户提供一流的知识产权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