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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正红

Mar,26,2024 << Return list

罗正红  

管理合伙人(北京、广州)、法学博士

北京市十佳知识产权律师

WIPO仲裁员、中欧仲裁中心仲裁员


邮箱:james.luo@lawjay.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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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正红律师自1991年开始专注于商标、著作权及不正当竞争等领域的法律研究和实践,长期耕耘不辍,是众多国际顶级奢侈品牌和世界著名商标权利人的代理律师。2013年,被北京市律师协会评选为”北京市十佳知识产权律师”。2016年,在Legal Band评选的全国知识产权诉讼律师排行榜中名列前茅。罗律师曾被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案例指导研究(北京)基地聘请为专家咨询委员会专家。罗律师连续多年被世界商标评论 (World Trademark Review) 评选为“金牌律师”和“全球领袖”(“Global Leader”), 被英国“管理知识产权”杂志(MIP)评选为商标领域明星(“Trademark Star”),被法律界名人录 (Who's Who Legal)等评选为第一梯队或中国领军式知识产权律师。

为拥有30年从业经验的学者型律师,经常受邀在国内外知识产权论坛、研讨会上发表演讲。罗律师曾作为中国知识产权代表团成员受美国商会邀请在华盛顿宣讲中国知识产权保护的最新进展,受到美国同行们广泛好评。

教育背景:

中国人民大学知识产权专业法学博士(2008);

英国伦敦大学国王学院知识产权法学硕士(2000);

英国伦敦大学访问学者(1999-2000);

美国Franklin Pierce Law Center知识产权法进修律师(2004);

中国人民大学知识产权专业法学学士(1991);

安徽师范大学英美语言文学学士(1989)。

现任:

北京罗杰律师事务所管理合伙人;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仲裁员;

中欧仲裁中心仲裁员;

中国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理事。

曾任:

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案例指导研究(北京)基地专家咨询委员会专家;

北京市律师协会商标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2012-2015);

英国鸿鹄律师事务所 (Bird & Bird) 知识产权合伙人;  

国际商标协会反假冒委员会中国区主席二年(2010-2011);

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优质品牌保护委员会(QBPC)副主席三年(2008-2010)(QBPC 现有近200家国际跨国公司会员);

摩托罗拉北亚区知识产权总监(2007-2008);

北京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五年 (2007-2012);

美国贝克‧麦坚时律师事务所知识产权律师 (2000-2007);

香港永新专利商标代理公司涉外商标代理人;

中美合资企业北京-奥克兰建筑防水材料有限公司首席法律顾问(1991-1993)。

资格荣誉:

1994年,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

1998年,获得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访问学者奖学金,赴英国伦敦大学进修知识产权法律一年;

1999年,在“年青律师培训项目”全国选拔中胜出,受司法部选派、英国政府资助赴英国伦敦大学学习法律一年;

1999年,获得由商标局核发的商标代理人资格;

2011及2013年,获得微软中国区外部律师知识产权峰会典型案例奖;

2013年,被北京市律师协会评选为“北京市十佳知识产权律师”;

2015年,被北京市律师协会评选为“优秀专业委员会主任” ,同时所带领的商标法律专业委员会被评选为优秀专业委员会;

2016年,被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案例指导研究(北京)基地聘为专家咨询委员会专家。

代理的重大案件:

自2009年起,罗律师带领团队代表国际知名品牌公司每年提起数十件涉及侵害商标权、著作权、不正当竞争民事诉讼案件,办理了一大批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案件;

代理最高人民法院审理的“竹家庄避风塘及图”注册商标争议再审案并胜诉,该案被最高人民法院评选为“2014年中国法院10大知识产权案件”;该案也被全国律师协会知识产权委员会评选为“中国10大知识产权案件”;

代理美国公司出庭参加最高人民法院审理的“Too Faced 及图”商标异议案并胜诉,商标评审委员会被责令重新作出裁定;

代理澳大利亚公司出庭参加最高人民法院审理的“AESOP’s”商标异议案并胜诉,商标评审委员会被责令重新作出裁定;

代理美国花花公子公司出庭参加最高人民法院审理的“Playboy”及“Playboy ICON”商标侵权案并胜诉;

代理英国Burberry出庭参加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审理的宁波中轻进出口公司侵犯商标权案并胜诉。该案被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优质品牌保护委员会评选为2018年“十佳知识产权诉讼案件”;

代理英国Burberry出庭参加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审理的尚品网侵犯商标权案并胜诉。

代理的其他案件:

自2009年起,罗律师带领团队代表国际知名品牌公司每年提起数十件涉及侵害商标权、著作权、不正当竞争民事诉讼案件,办理了一大批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案件;

路易威登马利蒂(Louis Vuitton)诉安徽白马商贸城侵害商标权纠纷案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2014年中国法院50件典型知识产权案例”;

香奈儿股份有限公司(CHANEL)诉文大香、广州凯旋大酒店有限公司等侵害商标权纠纷案以及勃贝雷有限公司 (BURBERRY)诉陈凯、鲁秋敏侵害商标权纠纷案均被最高人民法院列入2015年9月9日公布的“北京、上海、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审结的典型案例”;

路易威登马利蒂(Louis Vuitton)、香奈儿股份有限公司(CHANEL)、勃贝雷有限公司(BURBERRY)和普拉达有限公司(PRADA)在广州法院联合提起的侵害商标权纠纷系列案件被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优质品牌保护委员会(QBPC)评为“2015至2016年度知识产权保护十佳案例”;

香奈儿股份有限公司(CHANEL)诉文大香、广州凯旋大酒店有限公司等侵害商标权纠纷案以及勃贝雷有限公司(BURBERRY)诉陈凯、鲁秋敏侵害商标权纠纷案均被最高人民法院列入2015年9月9日公布的“北京、上海、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审结的典型案例”;

此外,罗律师及团队代理的多个案件曾被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等列为本辖区的十大知识产权典型案例。

国际法律评级机构的评论

罗律师“通晓法律、及时回复客户咨询、能为客户提供务实、有建设性的法律建议、众所周知,罗律师在知识产权诉讼及与国际品牌公司合作的经验方面非常著名”;“著名的罗正红律师为团队带来宝贵的国际律所经验,特别在商标保护领域。他是国外客户的优先选择。

- 《钱伯斯》(Chambers & Partners)


罗正红律师因其代理众多著名奢侈品公司进行不倦的打假维权而受到钦佩。 

-  世界商标评论(World Trademark Review)


罗正红律师,知识产权诉讼领域的优秀从业者,具有广泛的商标诉讼经验,其专业性及出众的商务技能在知名奢侈品牌企业中享有盛誉。

- 专业法律评级机构Legal Band

著作

中国人民大学博士论文“商标权刑事保护研究”;

伦敦大学硕士论文 “The Protection of Well-Known Marks in China”,后在北京大学《知识产权论坛》2001年第1期发表;

“商标权刑事保护的正当性及适度性探析”发表于《知识产权》(国家核心期刊)2008年第1期;

“零售市场中的商标权保护――市场管理单位和摊主的法律责任”发表于《电子知识产权》2008年第3期;

“英美商标权刑事保护”发表于《中华商标》2008年第3期;

“China Revises Its Trademark Law” 发表于伦敦《Intellectual Property Quarterly》2000年第2期。

演讲/采访:

应邀为中美商会(AmCham China)、欧盟商会、国际反假冒联盟(IACC)、日本贸易振兴机构(JETRO)等协会讲授知识产权保护策略及执法实务;

应英国《知识产权管理》(Managing Intellectual Property)杂志邀请,在2007年12月小型知识产权圆桌会议上讲授知识产权保护和管理经验;

多次应邀参加美国大使知识产权圆桌会议;

2012年5月,在“2012年中美知识产权司法审判研讨会”中用英文演讲“帮助侵权的法律责任”。1000多位中美知识产权专业人士参会,其中,200多位中国知识产权法官参会;

2012年10月,应美国Berkeley法学院邀请, 与最高人民法院法官及中国人民大学教授等代表团成员,共同讲授中国著作权保护及存在的法律问题;2013年5月,应美国商会、美国联邦上诉律师协会邀请,作为中国代表团成员,在华盛顿举行的中国知识产权保护会议上用英文讲授“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进展”;

2013年12月,应邀在“知识产权法律应用高层论坛”中演讲,讲授“中国知识产权损害赔偿及市场管理单位法律责任”等议题。超过700多位知识产权法官及其他知识产权专业人士参会;

应美国Franklin Pierce Law Center法学院邀请,多次用英文在清华大学法学院为来自美国、加拿大等国家法学院的学生讲授中国知识产权保护中的法律问题及策略;

应香港浸会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大学、复旦大学及华东政法学院的邀请,为MBA及法律硕士生讲授中国知识产权保护中的法律实务;

2013年11月25日,中国之声CNTV罗正红律师访谈:“创新型国家的诞生需要知识产权的保护”;

2015年4月,在首届中国知识产权法院论坛上作为律师代表发表演讲;

2015年7月,华人频道HRTV英文访谈:“罗正红律师―知识产权的保驾护航者”。

工作语言

中文和英文